GB 50325-2020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標準》于2020年1月16日經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批準發布,自2020年8月1日起實施,原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》GB 50325-2010同時廢止。
GB 50325-2020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標準》有關室內空氣方面的修訂內容:
(1)增加了室內空氣中污染物種類。GB 50325-2010(2013年版)中室內空氣污染物有5種(氡、甲醛、苯、氨、TVOC),GB 50325-2020標準在GB 50325-2010(2013年版)的基礎上增加了甲苯和二甲苯,合計7種。
(2)對室內空氣中污染物濃度限值收嚴。GB 50325-2020標準中大部分污染物濃度限值比GB 50325-2010(2013年版)要嚴格。
(3)對幼兒園、學校教室、學生宿舍等裝飾裝修提出了更加嚴格的污染控制要求。GB 50325-2020標準6.0.14條規定,幼兒園、學校教室、學生宿舍、老年人照料房屋設施室內裝飾裝修驗收時,室內空氣中氡、甲醛、氨、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TVOC的抽檢量不得少于房間總數的50%,且不得少于20間。當房間總數不大于20間時,應全數檢測。
(4)對室內污染物濃度檢測點數設置進行了調整。GB 50325-2020標準中調整了使用面積大于1000平方米的房間檢測點數設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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